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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孙夫人碑书后甲辰 清 · 何绍基
 押词韵第三部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十
任城太守夫人孙氏碑,自乾隆甲寅,江香始得石于新泰县新甫山中。黄小松司马为之释文,阮仪徵国师据以入《山左金石志》者也。余久得拓本,顾未深考。兹于苏溪前辈斋中得见香初拓本及小松手书释文,并钱竹汀王述庵孙渊如武虚谷桂未谷洪稚存王伯申伊墨卿陈曼生翁覃溪诸老并仪徵师题记,石墨增华,文采斯萃。因细绎释文,推求拓本尚有数处误仞者。如「今我不犯尊而蒙优诏」,乃是「今我乃犯尊而蒙优诏」也。「同归殊涂,尔其□哉」,原释皆缺。实止「哉」上一字不可辨也。「有□□意,时夫人身□在家,止父令留,而谓父曰:『功成而退,虽天之道,然事君不怼,□能□伦。闻□□□为吏部尚书,多用老成,先帝旧臣,举□不绝,必不忘君,既而果举君为侍中。』」此段原释脱误字甚多也。「夫人在羊氏,沈重有度」,「沈重」二字当补释。「任城夫人姑□生」,「姑」字尚存其半。「上感慈□□飞□□下,惟诗人刑于之言,瞻前□后,率由弗违,以御于家邦。终始以孝闻□□,夫人之力也」,此数句原释亦多脱误也。「□方不肃」之训,「方」误为「力」,「方」上盖「义」字也。「□□叹曰」,其嗣子之叹词,「叹」上非「乃为」二字也。「令问日新」,「令」字当补也。「夫人盖早丧母而孝于父,所生子不育,而嗣子迅为之铭也。」按《魏志》:卢毓吏部尚书,使自选代,乃举阮武孙邕,帝于是用。《管宁传》:侍中孙邕孙邕,盖即夫人之父矣。文帝《典论》:「北海王和平亦好道术,自以当仙。济南孙邕少事之。」即其人也。《鲍勋传》:帝屯陈留太守孙邕见。碑仅言为勃海太守者,略其一耳。《齐王芳纪》注引《魏书》:景王与群臣共为奏,内有光禄大夫关内侯。以《论语集解序》證之,即孙邕也。此不言「关内侯」而言「建德亭侯」,岂后复改封欤?任城王国当称内史,但内史亦可借称太守。且据沈约《宋书》,则任城在晋,亦常为郡也。《魏志》:「桓阶字伯绪长沙人。」此作「伯序」者,阶陛也,序东西廧也。作「序」者,正字,作「绪」者,假借字。《尔雅》:「序,绪也。」同音同义,得相假借也。桓阶刘表从事祭酒妻以妻妹蔡氏,自陈已结昏,拒而不受,因辞疾告退。此得复有少妻伏氏致文帝,令取之者,盖继室也。洪景伯《跋广陵属国侯夫人碑》已有「汉妇人墓铭石刻存者止此一碑」之语。又《晋武帝纪》:咸宁四年,诏毁夭下墓石。故晋石传者绝少,况妇人碑乎?朱朗斋以「八年」为泰始八年王伯申以「文母」为文德之母,说皆可据。《新泰县志》载「任城太守李夫人碑」,「李」字直「孙」字之误耳。至袁桷谓「汉晋以上,妇人无立碑之礼」,引《齐书》王俭太子穆妃不须石志,辨其为伪,胶柱之见,不足置辨也。倚装题识,复作诗一章,以志欣赏。
我昔壬午年廿四东山使节日随侍。
遍甄秦后篆分碑,始读仪徵金石志。
任城曲阜两京富,历山云峰六朝萃。
典武寥寥片石孤,任城太守夫人记。
我思洪氏生未晚,侯夫人碑早珍异。
何况咸宁诏毁碑,一代贞珉付荒坠。
夫人贤孝非偶然,天与护持神与閟。
堂堂一千五百载,朗朗二十八行字。
江郎得石黄子读,题者钱王孙阮
泰山国内秦刻馀,跨越两京此碑嗣。
任城山色增古颜,新甫柏林夺深翠泰安郡今日无两京碑,此碑今复置泲宁。)
湘中好事罗君章,驰骤蓺林如渴骥。
获兹初拓喜愈默,忽出示我怜同嗜。
樨芬不留,画古书清客难醉。
此碑持抱雨三更,勤与摩挲镫一穗。
蛛丝蛇跗细寻究,补脱刊讹富新义。
狂呼咄咄檐鸟醒,墨沈辉辉砚蟾媚。
却愁诘旦使车发,未缘三日碑下睡。
人生万事固等閒,传与不传天所置。
君不见,泰山羊氏名德崇,祗今岘首无碑空堕泪。
魏献文帝(按是时献文太上皇 南朝宋 · 慕延
 出处:全宋文卷六十一
臣建国东极,豺狼隔路,虽世承灵化,莫由奉藩,瞻望云阙,驰情罔极,凉风微应。
伏惟皇帝陛下协和天休,不胜继仰之情,谨遣私署冠军将军驸马都尉弗斯侯、长史馀礼、龙骧将军、带方太守司马张茂等,投舫波阻,搜径玄津,托命自然之运,遣进万一之诚。
冀神祇垂感,皇灵洪覆,克达天庭,宣畅臣志,虽旦闻夕没,永无馀恨。
臣与高句丽源出夫馀,先世之时,笃崇旧款。
其祖钊,轻废邻好,亲率士众,陵践臣境。
臣祖须,整旅电迈,应机驰击,矢石暂交,枭斩钊首。
自尔以来,莫敢南顾。
自冯氏数终,馀烬奔窜,丑类渐盛,遂见陵逼,构怨连祸,三十馀载,财殚力竭,转自孱踧。
若天慈曲矜,远及无外,速遣一将,来救臣国,当奉送鄙女,执扫后宫,并遣子弟,牧圉外厩,尺壤匹夫,不敢自有。
今琏有罪,国自鱼肉,大臣强族,戮杀无已,罪盈恶积,民庶崩离。
是灭亡之期,假手之秋也。
且冯族士马,有鸟畜之恋;
乐浪诸郡,怀首丘之心。
天威一举,有征无战。
臣虽不敏,志效毕力,当率所统,承风响应。
高丽不义,逆诈非一,外慕隗嚣藩卑之辞,内怀凶祸豕突之行。
南通刘氏,或北约蠕蠕,共相唇齿,谋陵王略。
昔唐尧至圣,致罚丹水
孟常称仁,不舍途詈。
涓流之水,宜早壅塞,今若不取,将贻后悔。
庚辰年后,臣西界小石山北国海中见尸十馀,并得衣器鞍勒,视之非高丽之物,后闻乃是王人来降臣国。
长蛇隔路,以沉于海,虽未委当,深怀愤恚。
昔宋戮申舟,楚庄徒跣,鹞撮放鸠,信陵不食。
克敌建名,美隆无已。
夫以区区偏鄙,犹慕万代之信,况陛下合气天地,势倾山海,岂令小竖,跨塞天逵。
今上所得鞍一,以为实验。
《魏书·百济国传》,延兴二年,其王馀庆遣使上表。
皇太妃为国亲本亲服议 南朝宋 · 王燮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四
案《丧服传》,妾服君之党,得与女君同,如此,皇太妃服宗与太后无异。
太后既以尊降无服,太妃仪不应殊,故悉不服也。
计本情举哀,其礼不异。
又礼,诸侯绝期,皇太后虽云不居尊极,不容轻于诸侯,谓本亲期以下,一无所服,有惨自宜举哀,亲疏二仪,准之太后(《宋书·礼志》二,泰豫元年,后废帝即位,宗所生陈贵妃皇太妃。有司奏,图亲举哀格当一同皇太后,为有降异。又于本亲期以下,当犹服与不?前曹郎王变之议。)
刘勔张兴世萧道成诏暴吴喜泰豫元年 南朝宋 · 刘彧
 出处:全宋文卷九
吴喜出自卑寒,少被驱使,利口任诈,轻狡万端。
元嘉以来,便充刀笔小役,卖弄威恩,苟取物情,处处交结,皆为党与,众中常以正直为词,而内实阿媚。
每仗计数,运其佞巧,甘言说色,曲以事人,不忠不平,彰于触事。
从来作诸署,主意所不协者,觅罪委顿之,以示清直,而馀人恣意为非,一不检问,故甚得物情。
大明中,黟、歙二县有亡命数千人,攻破县邑,杀害官长,刘子向在会稽,再遣为主帅,领三千精甲,水陆讨伐,再往失利。
孝武将数十人至二县说诱群贼,贼即归降。
诡数幻惑,乃能如此,故每豫驱驰,穷诸狡慝。
泰始初东征,止有三百人,直造三吴,凡再经薄战,而自破冈以东至海十郡,无不清荡。
百姓闻河东来,便望风自退,若非积取三吴人情,何以得弭伏如此。
统军宽慢无章,放恣诸将,无所裁检,故部曲为之致力。
观其意趣,止在贼平之后,应力为国计。
初东征发都,指天画地,云得刘子房即当屏除,袁标等皆加斩戮,使略无生口。
既平之后,缓兵施恩,纳罪人之货,诱诸贼帅,令各逃藏,受赂得物,不可称纪。
听诸贼帅假称为降,而拥卫子房,遂得生归朝廷。
收罗群逆,皆作爪牙,抚接优密,过于义士。
推此意,正是闻南贼大盛,殷孝祖战亡,人情大恶,虑逆徒得志,规以自免。
善为奸变,每以计数自将,于朝廷,则三吴首献庆捷,于南贼则不杀其党,颇著阴诚,当云东人恇怯,望风自散,皆是彼无处分,非其苦相逼迫,保全子房顾琛等,足表丹诚,进退二途,可以无患。
南贼未平,唯以军粮为急,西南及北道断不通,东土新平,商运稀简,朝廷乃至鬻官卖爵,以救灾困,斗斛收敛,犹有不充。
在赭圻,军主者顿偷一百三十斛米,初不问罪,诸军主皆云宜治,不获已,止与三十鞭,又不责备,凡所曲意,类皆如此。
喜至荆州,公私殷富,钱物无复孑遗,乘兵威之盛,诛求推检,凡所课责,既无定科,又严令驱蹙,皆使立办。
所使之人,莫非奸猾,因公行私,迫胁在所,入官之物,侵窃过半,纳资请托,不知厌巳。
西难既殄,便应还朝,而解故槃停,托云捍蜀。
实由货易交关,事未回展。
又遣人入蛮,矫诏慰劳,赕伐所得,一以入私。
又遣部下将吏,兼因土地富人,往襄阳蜀汉,属托郡县,侵官害民,兴生求利,千端万绪。
从西还,大艑小䑵,爰及草舫,钱米布绢,无船不满。
自喜以下,迨至小将,人人重载,莫不兼资。
本小人,多被使役,经由水陆,州郡殆遍,所至之处,辄结物情,妄窃善称,声满天下,密怀奸恶。
人莫之知,军中诸将,非劫便贼,惟云贼何须杀,但取之,必得其用。
虽复羸弱,亦言健儿可惜,天下未平,但令以功赎罪。
处遇料理,反胜劳人,此辈所感唯,莫云恩由朝廷,凶恶不革,恒出丑声,劳人义士,相与叹息,并云我等不爱性命,击擒此贼,朝廷不肯杀去?
反与我齐。
今天下若更有贼,我不复能击也。
此等既随喜行,多无功效,或隐在众后,或在幔屋中眠。
贼既破散,与劳人同受爵赏。
既被诘问,辞白百端,云「此辈既见原宥,击贼有功,那得不依例加赏」。
褚渊往南选诸将卒,为军中经为贼者,就求官,倍于义士。
最前献捷,名位巳通,又为统副,难相违拒,是以得官受赏,反多义人。
义人虽忿不平,又怀其宽弛。
往岁竺超之闻四方反叛,人情畏贼,无敢求为朝廷行者,乃慨然攘步,随喜出征,为其军副。
身经临敌,自东还,失喜意,说超之多酒,不堪驱使,遂相委弃。
敬祖年虽少宿,气力实健,其有处分,为军中所称,薄其衰老,云无所施。
正以二人忠清,与己异行。
超之为人,乃多饮酒,计军中主帅,岂无饮酒者,特是不利超之,故以酒致言耳,敬祖既无馀事,直云年老,托为乞郡,潜相遣斥。
其馀主帅,并贪浊谄媚之流,皆提携东西,不相离舍。
闻天壤间有罪人死应系者,必启以入军,皆得官爵,厚被处遇。
应入死之人,缘己得活,非唯得活,又复如意,人非木石,何能不感。
设令吾攻门,此辈谁不致力,但是不敢生心耳。
军中人,皆是身爪牙,岂关于国?
自得军号以来,多置吏佐,是人加板,无复限极。
为兄弟子侄,及其同堂群从,乞东名县,连城四五,皆灼然巧盗,侵官夺私。
亡命罪人,州郡不得讨,崎岖蔽匿,必也党护,台州符旨,殆不复行。
船车牛犊,应为公家所假借者,托之于,吏司便不敢问。
他县奴婢,入界便略。
百姓牛犊,辄牵杀啖。
州郡应及役者,并入喜家。
兄茹公等,悉下取针,盈村满里。
诸吴姻亲,就人间征求,无复纪极,百姓嗷然,人人悉苦。
具知此,初不禁呵。
索惠子罪不甚江悆,既已被恩,得免宪辟,小小忤意,辄加刑斩。
张悦贼中大帅,逼迫归降,沈攸之录付,喜云:「杀活当由朝廷」。
将帅征伐,既有常体,自应执归之有司,即便打锁,解襦与著,对膝围棋,仍造重义,私惠招物,触事如斯。
张灵度凶愚小人,背叛之首,在西辄恕其罪,私将下都,与之周旋,情若同体。
狼子野心,独怀毒性,遂与欣尉等,谋立刘祎,吾使录之,而密报令去,去未得远,为建康所录。
背国亲恶,乃至于是。
初从西反,图兼右丞,贪因事物,以行私诈,吾患其谄曲,抑而不许,从此怨怼,意用不平。
西救汝阴,纵肆兵将,掠暴居民,奸人妇女,逼夺鸡犬。
虏略纵横,缘路官长,莫敢呵问,脱误有缚录一人,辄大怒。
姓呼嗟,人人失望。
近段佛荣求还,乃欲用代之,西人闻其当来,皆欲叛走,云「吴军中人,皆是生劫,若作刺史,吾等岂有活路,既无他计,正当叛投虏耳」。
夫伐罪吊民,用清国道,岂有残虐无辜,剥夺为务,害政妨国,罔上附下,罪衅若此,而可久容。
臧文仲有云:「见有善于其君,如孝子之养父母;
见有恶于君,若鹰鹯之逐鸟雀」。
耿弇不以贼遗君父,前史以为美谈。
军中五千人,皆亲经反逆,携养左右,岂有奉上之心。
意志张大,每称汉高、魏武,本是何人。
近忽通启,求解军任,乞中散大夫
是何人,乃敢作此举止。
且当今边疆未宁,正是输蹄领之日,若以自处之宜,当节俭廉慎,静埽闭门,不与外物交关,专心奉上,何得以其蜼螭,高自比拟。
当是自顾愆衅,事宣遐迩,又见寿寂之流徙,施脩林被击,物恶伤类,内怀忧恐,故兴此计,图欲自安。
朝廷之士,及大臣藩镇,殆无所畏者,畏者唯我一人耳。
人生修短,不可豫量,若吾寿百年,世间无,何所亏损?
若使吾四月中疾患不得治力,天下岂可有喜一人。
心迹,不可奉守文之主,岂可遭国家间隙,有可乘之会邪?
世人多云,「时可畏,国政严」。
历观有天下,御亿兆,杖威齐众,何代不然。
故上古象刑,民淳不犯,后圣惩伪,易以黥墨。
唐尧至仁,不赦四凶之罪。
汉高大度,而急三杰之诛。
且太公为治,先华士之刑;
宣尼作宰,肆少正之戮。
自昔力安社稷,功济苍生,班剑引前,笳鼓陪后,不能保此者,历代无数。
养之以福,十分有一耳。
至若喜之深罪,其得免乎!
夫富之与贵,虽以功绩致之,必由道德守之,故善始者未足称奇,令终者乃可重耳
凡置官养士,本在利国,当其为利,爱之如赤子;
及其为害,畏之若仇雠,岂暇远寻初功,而应忍受终敝耳:将之为用,譬如铒药,当人羸冷,资散石以全身,及热势发动,去坚积以止患,岂忆始时之益,不计后日之损,存前者之赏,抑当今之罚。
非忘其功,势不获已耳。
罪衅山积,志意难容,虽有功效,不足自补,交为国患,焉得不除。
且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不欲方幅露其罪恶,明当严诏切之,令自为其所。
卿诸人将相大臣,股肱所寄,赏罚事重,应与卿等论之,卿意并谓云何(《宋书·吴喜传》,帝将赐死,先一日与刘勔张兴世王诏。)
皇太妃为国亲本亲服议 南朝宋 · 司马燮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六
《礼》:「妾服君之庶子女君之党」。
皆谓大夫士耳。
妾名虽总,而班有贵贱。
三夫人九嫔,位视公卿。
大夫犹有贵妾,而况天子。
诸侯之妾为他妾之子无服,既不服他妾之子,岂容服君及女君馀亲?
皇太妃贵亚尊极,礼绝群后,崇辉盛典,有逾东储,尚不服期,太妃岂应有异。
若本亲有惨,举哀之仪,宜仰则太后(《宋书·礼志》二,泰豫元年,后废帝即位,崇所生陈贵妃皇太妃。有司奏:「皇太妃位亚尊极,未详国亲举哀格当一同皇太后?为有降异?又于本亲期以下,当犹服与不?」兼太常丞司马变之议。)
上《神龟历》表 北魏 · 崔光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四
《春秋》载「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又曰「履端于始」,「归馀于终」,皆所以推二气,考五运,成六位,定七曜,审八卦,立三才,正四序,以授百官于朝,万民于野。
阴阳刚柔,仁义之道,罔不毕备。
繇是先代重之,垂于典籍。
及史迁、班固、司马彪著立书志,所论备矣。
谨案历之作也始自贡帝,辛卯为元,迄于大魏,甲寅纪首,十有馀代,历祀数千,轨宪不等,远近殊术。
其消息盈虚,觇步疏密,莫得而识焉。
延昌四年冬,中坚将军、屯校尉张洪,故太史令张明豫息荡寇将军龙祥、校书郎李业兴等三家并上新历,各求申用
臣学缺章程,艺谢筹运,而窃职观阁,谬忝厥司,奏请广访诸儒,更取通数兼通经义者,及太史并集秘书,与史官同验疏密,并请宰辅群官,临检得失,至于岁终,密者施用。
诏听可。
太傅太尉公、清河王臣怿等以天道至远,非卒可量,请立表候影,期之三载,乃采其长者,更议所从。
又蒙敕许。
于是洪等与前镇东府长史祖莹等研穷其事,尔来三年,再历寒暑,积勤构思,大功获成。
谨案洪等三人前上之历,并驸马都尉卢道虔、前太极采材军主卫洪显、殄寇将军太史令胡荣及雍州沙门统道融司州河南樊仲遵、定州钜鹿人张僧豫所上,总合九家,共成一历,元起壬子,律始黄钟,考古合今,谓为最密。
汉武帝元封中治历,改年为太初,即名《太初历》,魏明帝影初中治历,即名《景初历》。
伏惟陛下道惟先天,功邈稽古,休符告徵,灵蔡炳瑞。
壬子北方,水之正位,龟为水畜,资符魏德,修母子应,义当《麟趾》。
请定名为《神龟历》。
今封以上呈,乞付有司,重加考议。
事可施用,并藏秘府,附于典志(《魏书·律历志》上。神龟初,光复表。)
谅暗议 南齐 · 王俭
 出处:全齐文卷十
权典既行,丧礼斯夺,事兴汉世,而源由甚远。
殷宗谅暗,非有服之称,周王即吉,唯宴乐为讥。
《春秋》之义,嗣君逾年即位,则预朝会聘享焉。
《左氏》云:「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
又云:「诸侯即位,小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
至于谅暗之内而图婚,三年未终而吉谛,齐归之丧不废蒐,杞公之卒不彻乐,皆致讥贬,以明鉴戒。
自斯而谈,朝聘蒸尝之典,卒哭而备行,婚谛蒐乐之事,三载而后举,通塞兴废,各有由然。
又案《大戴礼记》及《孔子家语》并称武王崩,成王嗣位,明年六月既葬,周公成王
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命祝雍作颂。
十五年十一月晋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晋悼公
平公既即位,改服修官,烝于曲沃
《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群庙之主而藏诸祖庙,礼也」。
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
《春秋左氏传》:「凡君卒哭而祔,祔而特祀于主,蒸尝禘于庙」。
先儒云「特祀于主者,特以丧礼奉新亡者主于寝,不同于吉。
蒸尝,禘于庙者,卒哭成事,群庙之主,各反其庙。
则四时之祭,皆即吉也。
三年丧毕,吉禘于庙,跻群主以定新主也」。
凡此诸义,皆著在经诰,昭乎方册,所以晋、宋因循,同规前典,卒哭公除,亲奉蒸尝,率礼无违,因心允协。
爰至泰豫元年礼官立议,不宜亲奉,乃引「三年之制,自天子达」。
又据《王制》称「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
曾不知自天子达,本在至情,既葬释除,事以权夺,委衰袭衮,孝享宜申,直绋之旨,事施未葬,卒哭之后,何绋可越?
复依范宣之难杜预谯周之论士祭,并非明据。
晋武在丧,每欲存宁戚之怀,不全依谅暗之典,至于四时蒸尝,盖以哀疾未堪,非便顿改旧式。
江左以来,通儒硕学,所历多矣,守而弗革,义岂徒然。
又且即心而言,公卿大夫,则负扆亲临;
三元告始,则朝会万国。
虽金石辍响,而栒虡充庭;
情深于恒哀,而迹降于凡制。
岂曰能安国家故也。
宗庙蒸尝,孝敬所先,宁容吉事备行,斯典独废。
就令必宜废祭,则应三年永阙,乃复同之他故,有司摄礼,进退二三,弥乖典衷。
谓宜依旧亲奉(《南齐书·礼志》上。建元四年尚书令王俭采晋《中朝谅暗议》奏,从之。又见《通典》五十二。)
受爵诏延兴二年五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出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
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
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魏书·官氏志》)
贡举诏延兴二年六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顷者州郡选贡,多不以实,硕人所以穷处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进,岂所谓旌贤树德者也。
今年贡举,尤为猥滥。
自今所遣,皆门尽州郡之高,才极乡闾之选(《魏书·孝文纪》上)
百济国王馀庆诏延兴二年八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得表闻之,无恙甚善。
卿在东隅,处五服之外,不远山海,归诚魏阙,欣嘉至意,用戢于怀。
朕承万世之业,君临四海,统御群生。
今宇内清一,八表归义,襁负而至者,不可称数,风俗之和,士马之盛,皆馀礼等亲所闻见。
卿与高丽不穆,屡致陵犯,苟能顺义,守之以仁,亦何忧于寇仇也。
前所遣使,浮海以抚荒外之国,从来积年,往而不返,存亡达否,未能审悉。
卿所送鞍,比校旧乘,非中国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过。
经略权要,已具别旨。
牧守久任诏延兴二年十二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书》云:「三载一考,三考黜陟幽明」。
顷者已来,官以劳升,未久而代,牧守无恤民之心,竞为聚敛,送故迎新,相属于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
自今牧守,温仁清俭、克己奉公者,可久于其任。
岁积有成,迁位一级。
其有贪残非道、侵削黎庶者,虽在官甫尔,必加黜罚。
著之于令,永为彝准(《魏书·孝文纪》上)
孔子禁妇女合杂诏延兴二年二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尼父禀达圣之姿,体生知之量,穷理尽性,道光四海。
顷者淮徐未宾,庙隔非所,致令祠典寝顿,礼章殄灭,遂使女巫妖觋,淫进非礼,杀生鼓舞,倡优媟狎,岂所以尊明神敬圣道者也。
自今已后,有祭孔子,制用酒脯而已,不听妇女合杂,以祈非望之福。
犯者以违制论。
其公家有事,自如常礼。
牺牲粢盛,务尽丰洁。
临事致敬,令肃如也。
牧司之官,明纠不法,使禁令必行(《魏书·孝文纪》上)
诏群祀无用牲延兴二年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朕承天事神,以育群品,而咸秩处广,用牲甚众。
夫神聪明正直,享德与信,何必在牲?
《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示勺祭,实受其福」。
苟诚感有著,虽行潦菜羹,可以致大嘏,何必多杀,然后获祉福哉!
其命有司,非郊天地、宗庙、社稷之祀,皆无用牲(《魏书·礼志》一。延兴二年,有司奏天地五郊、社稷已下及诸神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七万五千五百。显祖深悯生命,乃诏。又见《通典》五十五,未句作「皆用酒脯」。)
隐括比丘延兴二年四月 北魏 · 拓跋弘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
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
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
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
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赍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后听行。
违者加罪(《魏书·释老志》)
即位遣大使巡省诏泰豫元年六月 南朝宋 · 刘昱
 出处:全宋文卷十
夫兴王经制,实先民隐,方求广教,刑于四维。
朕以茕眇,夙膺宝历,永言民政,未接听览,眷言乃顾,无忘鉴寐。
可遣大使,分行四方,观采风谣,问其疾苦。
令有咈民法,不便俗者,悉各条奏。
守宰威恩可纪,廉勤允著,依事腾闻
如狱讼诬枉,职事纰缪,惰公存私,害民利已者,无或隐昧,广纳刍舆之议,博求献艺之规。
巡省之道,务精洽,深简行识,俾若朕亲览焉(《宋书·后废帝纪》。)
奏陈天文 南齐 · 陈文建
 出处:全齐文卷二十二
孝建元年升明三年,日蚀有十,亏上有七。
占曰:「有亡国失君之象」。
一曰:「国命绝,主危亡」。
孝建元年升明三年,太白经天五。
占曰:「天下革,民更王,异姓兴」。
孝建元年升明三年,月犯房心四,太白犯房心五。
占曰:「其国有丧,宋当之」。
孝建元年永光元年,奔星出入紫宫有四。
占曰:「国去其君,有空国徙王」。
大明二年元徽四年,天再裂。
占曰:「阳不足,白虹贯日,人君恶之」。
孝建二年大明五年,月入太微。
泰豫元年升明三年,月又入太微。
孝建元年元徽二年,太白入太微各八,荧惑入太微六。
占曰:「七曜行不轨道,危亡之象。
贵人失权势,主亦衰,当有王入为主」。
孝建二年升明二年,太白、荧惑经羽林各三。
占曰:「国残更世」。
孝建二年四月十三日,荧惑守南斗,成句己。
占曰:「天下易正更元」。
孝建三年十二月一日,填星、荧惑、辰星合于南斗,占曰:「改立王公」。
大明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太白犯填星于斗。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太白、填星合于危。
占曰:「天子失土」。
景和元年十月八日,荧惑守太微,成句己。
占曰:「王者恶之,主命无期,有徙主,若主王,天下更纪」。
泰始三年正月十七日,白气见西南,东西半天,名曰长庚。
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白气又见东南,长二丈,并形状长大,猛过彗星。
占曰:「除旧布新,易主之象,远期一纪」。
至升明三年,一纪讫。
泰始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太白犯填星于胄。
占曰:「主命恶之」。
泰始七年六月十七日,太白、岁星、填星合于东井
占曰:「改立王公」。
元徽四年升明二年三月,日有频食。
占曰:「社稷将亡,王者恶之」。
元徽四年十月十日,填星守太微宫,逆从行,历四年。
占曰:「有亡君之戒,易世立王」。
元徽五年七月一日,荧惑、太白、辰星合于翼
占曰:「改立王公」。
升明二年六月二十日,岁星守斗建。
阴阳终始之门,大赦升平之所起,律历七政之本源,德星守之,天下更年,五礼更兴,多暴贵者。
升明二年十月一日,荧惑守舆鬼。
三年正月七日,荧惑守两戒间,成句己。
占曰:「尊者失朝,必有亡国去王」。
升明三年正月十八日,辰星孟效西方。
占曰:「天下更王」。
升明三年四月,岁星在虚危,徘徊玄枵之野,则齐国有福厚,为受庆之符(《南齐书·天文志》上,宋升明三年太史令将作匠文孝建陈天文奏。)
奏谅暗不亲奉吉祭 南北朝 · 有司
 出处:全宋文卷六十
七月尝祠,至尊谅暗之内,为亲奉与不?
使下民通议
伏寻三年之制,自天子达。
汉文悯秦馀之弊,于是制为权典。
魏晋以来,卒哭而祔则就吉。
案《礼记·王制》,「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郑玄云:「唯不敢以卑废尊也」。
范宣杜预、段畅,所以阙宗庙祭者,皆人理所奉,哀戚之情,同于生者。
谯周《祭志》称:「礼,身有丧,则不为吉祭。
缌庇之丧,于祖考有服者,则亦不祭,为神不飨也」。
寻宫中有故,虽在无服,亦废祭三月,有丧不祭。
如或非若三年之内必宜亲奉者,则应禘序昭穆。
而今必须免丧,然后禘袷,故知未祭之意,当似可思。
起居注》晋武有二丧,两期之中,并不自祠。
亦近代前事也。
伏惟至尊孝越姬文,情深明发,公服虽释,纯哀内缠。
推访典例,则未应亲奉。
有司祗应,祭不为旷。
仰思从敬,窃谓为允。
臣等参议,甚有明证,宜如所上(《宋书·礼志》四,泰豫元年七月,有司奏,诏可。)
奏敬贵嫔 南北朝 · 阙名
 出处:全梁文卷六十九
礼,母以子贵。
皇储所生,不容无敬。
宋泰豫元年六月议,百官以吏敬敬帝所生陈太妃,则宋明帝在时,百官未有敬。
臣窃谓「母以子贵,义著春秋」。
皇太子副贰宥极,率土咸执吏礼,既尽礼皇储,则所生不容无敬。
帝王妃嫔,义与外隔,以理以例,无致敬之道也。
皇太子圣睿在躬,储礼夙备,子贵之道,抑有旧章。
王侯妃主,常得通信问者,及六宫三夫人,虽与贵嫔同列,并应以敬皇太子之礼敬贵嫔
宋元嘉中始兴武陵国臣,并以吏敬敬所生潘淑妃、路淑媛
贵嫔于官臣,虽非小君,其义不异。
宋泰豫朝议,百官以吏敬敬帝所生,事义正同,谓宫阉施敬,宜同吏礼。
诣神虎门奉笺致谒,年节称庆,亦同如此。
妇人无阃外之事,贺及问讯笺什,所由官报闻而巳。
夫妇人之道,义无自专,若不仰系于夫,则当俯系于子。
荣亲之道,应极其所荣,未有子所行而所从不足者也。
故《春秋》凡王命为夫人,则礼秩与子等。
列国虽异于储贰,而从尊之义不殊,前代依准,布在旧事。
贵嫔载诞元良,克固太业,礼同储君,实为旧典。
寻前代始置贵嫔,位次皇后,爵无所视;
其次职者,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
贵嫔之礼,巳高朝列;
况母仪春宫,义绝常算。
且储妃作配,率由盛则,以妇逾姑,弥乖从序。
贵嫔典章,一与太子不异(《梁书·高祖丁贵嫔传》,天监元年人月,为贵嫔昭明太子定位,有司奏,又略见《南史》十二。)